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落實科技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財政部等6部門《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(fā)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的通知》(國科發(fā)資[2020]132號)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(fā)和落實工作的通知》(內科成字[2022]44號)以及《鄂爾多斯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(fā)和落實工作的通知》(鄂科發(fā)[2022]46號),為高效開展“黃河南岸灌區(qū)面源污染對黃河干流影響評價及其治理技術研究”等重點研發(fā)項目,現面向應往屆高校畢業(yè)生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。
一、招聘基本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誠實守信;
(二)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、技能、專業(yè)和學歷,熱愛科學研究;
(三)具有較好的溝通、協調能力,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強,善于團隊合作;
(四)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。
二、招聘對象
全日制應屆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畢業(yè)生或未就業(yè)的往屆高校畢業(yè)生。
三、招聘計劃
請詳見附件《科研助理崗位需求表》。
四、崗位待遇
待遇按照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具體面議。
聯系方式:0477-8521181 15947472939
五、應聘流程
1.應聘者請于2024年3月15日前將填寫完整的《鄂爾多斯市河湖保護中心科研助理崗位報名表》,通過電子郵件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ordoshzb@163.com(郵件主題格式:應聘崗位+姓名+聯系方式);未招滿崗位可延期招聘,直至招滿為止。
2.初選。設崗單位根據崗位申報情況,擇優(yōu)確定面試考察對象。
3.面試考察。設崗單位組織面試考察,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崗位適應性、綜合能力素質、學術追求及個人品德。通過初選的應聘人員攜身份證、學歷證書等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行面試。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設崗單位另行通知。
4.公示招聘結果。經面試、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在鄂爾多斯市水利局官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。
5.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根據設崗單位通知,擬聘人員與設崗單位簽訂《科研助理崗位服務協議》。
六、其他事項
1.報名人員必須對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準確性負責,如填報信息與事實不符,一經核實,即刻取消其應聘資格;已聘用上崗的,解除聘用協議,并依據有關規(guī)定追究責任。
2.本次招聘由鄂爾多斯市河湖保護中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。
3.其他未盡事宜,請聯系設崗單位聯系人。本公告由鄂爾多斯市河湖保護中心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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